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病案复印须知
病历资料涉及个人隐私,为方便您复印病历,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,请您在申请复印病历前务必详细阅读本须知,感谢您的配合!
一、住院期间复印病历:由主管医生携带病历并带领患者到病案室办理。
二、出院后复印病历:出院10个工作日后方可申请病历复印。本院提供线下和线上两种途径办理病历复印。不方便来院领取的患者推荐使用线上病案邮寄功能,可以直接快递到家。
住院费用清单请咨询病区护士站,出院病情证明书需向主管医师获取,病案室不负责提供。
三、申请复印病历时,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(一)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。
(二)申请人为患者受托人的:
1.患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受托人应当提供:①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;②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;③授权委托书。
2.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,监护人应当提供:①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(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);②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(三)患者已死亡,法定继承人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(四)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,应当提供保险机构的介绍信,保险合同复印件,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,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患者死亡的,还应同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(五)公安、司法、人社等部门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案资料的,应提供:①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;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。
四、申请复印内容:因病案复印用途不同,所需复印的内容迥异。建议您前来办理复印事宜前咨询有关机构(如当地医保机构、商保机构)。
五、病案复印流程
1.现场:申请人填写《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病案复印申请表》--病案室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、复印病案--双方核实病案复印件后盖章--申请人缴纳费用。
2.线上:关注“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”微信公众号--点击“病案服务”进入“病案邮寄”小程序--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操作流程—审核通过、约定自取或快递到家。
六、病案复印收费标准:按规定收取工本费0.50元/张,按实际张数计费。线上复印每份需预收100元押金,业务完成后,将根据实际复印费用和快递费多退少补,退款原路退回。
七、病案复印地址:春熙院区8楼病案室。
八、复印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00。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复印服务。
九、咨询电话:028-8666841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