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医院冬春火灾防控工作,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、春节、“两会”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工作,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,夯实消防工作安全基础,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,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医院消防工作安全稳定,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《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》要求,开展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。

院党委要求全院职工: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,要从立足“两个大局”、坚持“两个至上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坚持院党委的统一领导,按照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,齐抓共管,失职追责”以及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总要求,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,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始终把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,聚焦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,落实领导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,将冬春火灾防控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,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院消防安全检查,进一步清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,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,切实提高医院防控火灾能力,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,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,为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。对工作责任不落实、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,督促落实整治措施。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,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。
